深圳市国内银行同业公会成立于1998年5月26日,目前共有团体会员32家,其中包括驻深圳各国内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汇局、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以及其它内资非银行金融机构。
本公会宗旨是:推进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加强交流合作,维护合法权益,促进深圳市国内银行业健康发展。其主要任务是:
(一)促进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彼此间的沟通与合作,实现有序竞争;
(二)代表会员向政府及有关监管机构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三)协调各会员单位认真执行各项金融政策和法规;
(四)在银行业监管部门的委托和指导下,对会员单位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五)当会员的合法权益受损时,代表会员与有关方面协调,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通报行业动态及信息;
(七)协商制定各会员依法办理各项业务时应共同遵守的行业规范及准则,对违反同业协议的行为进行处理;
(八)加强与国内外各类经济、金融组织的联系,代表会员与其他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进行交流与合作;
(九)组织举办各类金融专业培训班和理论、实务研讨会,组织考察学习和参观活动;
(十)举办其它各类促进会员交流的活动。
公会目前由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先生担任第四届会长、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行长王晓燕女士担任副会长。
公会常设办事机构为公会秘书处。根据工作的专业化要求,公会还设立有由相关会员单位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9个专业协调委员会:资金业务、信贷业务、会计业务、外汇业务、银行卡业务、个人银行业务、信息技术、风险资产管理与处置以及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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