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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深圳银行业建立反信息诈骗体系 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发布: 时间:2016-9-6 9:26:52   浏览:

 伴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进步和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电信网络犯罪迅速蔓延并愈演愈烈,金融消费者深受其害并深恶痛绝。身处犯罪必经的“资金链”环节,深圳市银行业协会急金融消费者之所急,想金融消费者之所想,主动作为,在全国率先组织协调银行业全面建立反信息诈骗体系,并与公安、电信等部门共筑联防联控反信息诈骗同盟,通过不断创新快速查询止付、原路返还等机制,主动保护金融消费者资金安全,有效地防范和打击了电信网络犯罪,为全国开展反信息诈骗工作提供了实践和制度探索,受到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充分肯定。

  一、建立银行业反信息诈骗体系。

  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快速流动,决定了银行单打独斗难以支撑反信息诈骗工作;各家银行在健全内部反信诈机制同时,行业必须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全方位查控“资金链”。

  (一)搭建银行业反信息诈骗平台。

  协会组织39家会员银行实名加入反信诈微信群,统一发布信息、接力查冻、业务交流、总结表彰。

  协会组建银行业专家团队,要求各行指定责任部门与联系人,与公安部门实现点对点对接,并汇总公布银行业以及公安、电信部门联系信息。

  协会会同公安部门制定反信息诈骗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建立各种工作机制,签订合作协议,提供制度保障。

  协会撰写汇编近18万字的反信息诈骗工作资料,指导各行统一开展反信息诈骗工作。

  (二)各家银行建立行内反信诈机制。

  各家银行基本上由分行保卫部门牵头,法律、科技、风险、运营等部门参与,司法协助窗口与客服中心(热线)办理查冻业务,并通过系统改造,规范流程,提高反信诈效率。
2008年2月,协会组织各会员银行签署了《统一办理司法协助公约》,设立了统一办理司法协助业务窗口;2011年7月起,在窗口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建立银行司法协助网络工作平台,统一为法院、公安以及其他有权职能机关集中办理司法协助业务。在此基础上,加之客服中心(专线)快速反应,各行反信息诈骗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与公安、电信等部门共筑联防联控反信息诈骗同盟。

  2013年以来,协会主动作为,积极构建银行与公安、电信等部门合作防范和打击信息诈骗的工作机制,11月29日协会联合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组织行业召开反诈骗工作联席会议,中国银行业协会第一副秘书长张芳出席了会议;2014年3月,协会与深圳市公安局网监分局签定了共同推进反信息诈骗工作合作协议;2015年,协会将反信息诈骗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作为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组织协调银行业参加全市反信息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并与市公安局在2015年8月4日签订《深圳市反信息诈骗犯罪案件涉案账户资金应急处置合作协议》,与市公安局、检察院、中级法院、人民银行、银监局在2016年3月8日联合印发《深圳市信息诈骗案件涉案资金返还工作规定》,与市公安局在2016年7月29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诈骗案件涉案账户网银电子交易数据和第三方支付订单信息快速查询工作的通知》。通过这些协议、制度,共筑联防联控反信息诈骗同盟。

  三、不断创新反信息诈骗机制。

  (一)建立快速查询止付机制。

  在全国率先建立银行与公安、通信以及银行与银行之间无缝对接的快速查询止付反信息诈骗合作机制。

  1、银行固定联系人(责任部门或司法协助窗口)对接公安等反信诈部门联系人,主动作为并快速处置。

  2、银行客服热线对接公安专线,主动作为并快速处置。

  实行7×24小时涉案账户查询冻结响应机制,并简化涉案账户查询止付程序。银行以客服热线响应公安快速处置要求,7×24小时与公安专线建立对接机制。银行在核实预留民警身份信息后,专线民警在处置信息诈骗案件、拨打客服热线时,可按规定对涉案账户进行查询及止付处置。

  银行利用客服热线为受骗群众直接提供被骗资金拦阻服务。对于直接拨打银行客服热线联系银行的受害人,经过必要的案件、身份、账户等信息确认后,客服按规定快速查询、临时止付嫌疑账户,及时堵截资金,并将情况通报公安专线,事后由公安专线及时提供法律文书。

  3、银行业间实行锁控涉案账户无缝连接。

  为了第一时间堵截资金,各银行间建立对涉案账户处置的无缝连接。银行客服在自主堵截涉案一级账户时,遭遇嫌疑人转账至二、三级账户的,以客服电话联系二、三级账户所在银行客服,简要说明案情,涉案账户银行对嫌疑账户进行追踪堵截,事后将案件内容及堵截情况反映公安专线坐席。

  深圳创造性地建立了银行与公安机关、通信营运商,银行与银行之间无缝对接快速查冻的资金应急处置合作机制,协会组织协调39家会员银行全部实现涉案账户“先止付、后补手续”以及“24小时对接、实时响应”的工作模式,并积极争取总行授权和支持,立足深圳、冻结全国,7×24小时不间断地开展反信息诈骗工作;受害人只要能够第一时间报警,警方把警情指令给银行,银行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冻结在本地或异地的所有涉案账户,只要钱没有流出银行体系,受害人的资金将得到最大的保全。在“12.11”深圳某集团被骗3505万元案件中,尽管存在报警时间晚了10小时的不利条件,但通过该快查快冻模式,在15个小时内查询和止付8个银行、5个层级、75个账户,其中73个账户为外省市账户,成功拦截涉案资金近4900万,其中本案资金2874万元,为受骗企业挽回了全部损失。

  (二)建立被骗资金“原路返还”机制。

  2016年3月,深圳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深圳人民银行、银监局和银行业协会六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圳市信息诈骗案件涉案资金返还工作规定》,同时出台了《信息诈骗案件涉案资金返还工作实施细则》,此外,银行与公安部门签订《关于信息诈骗案件中银行客户涉案资金按照原路返还受害人的合作协议》,按照上述规定和协议,对经证据认定资金走向明确、权属无争议且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已确实发生的信息诈骗赃款,由受案派出所提请,经公安分局及市局层层把关,由银行具体实施,将被骗资金“原路返还”退回事主账户。“原路返还”不仅能够为深圳所立案件进行返还,也可以为外地市在深圳冻结资金进行返还,做到了“立足深圳、服务全国”。这一做法有效解决了此前被成功拦截的诈骗资金中95%的资金都未能及时退还受害人的大难题,仅在2016年上半年,就为深圳以及外地市受害人返还冻结涉案资金4589万,得到了市民的交口称赞,同时也为全国修法提供了实操经验。

  (三)建立案件信息共享与风险防控机制

  1、案件防范与案情交流。

  公安部门负责发掘研判最新的信息诈骗案件类型及作案手法,银行定期或不定期发送用户投诉的相关案情,包括电信或网络诈骗的电话、虚假网页、涉案银行帐号资料等,双方及时研判应对举措。

  2、涉案账户和“失信人”信息共享及其风险管控。

  公安部门集中收集涉嫌欺诈的账户信息,并将这些账户的持有人纳入“失信人”管理,采用互联互通方式实现公安与银行业的信息共享;银行做好风险防范和账户信用管理,对“失信人”及涉案账户严格管控,对疑似风险账户进行限制银行业务功能,从源头上切断诈骗资金流转渠道。

  (1)把“失信人”列为涉嫌诈骗的高风险管控对象,实行“风险核实,暂停支付”的风险管控措施,比如对其名下的所有银行卡进行功能降级:

  取消其对账户内资金转出的一切操作权限(包括自助设备、柜台、网银、电话及手机银行等),必须由开卡人亲自前往网点柜台进行核实工作;

  如有人询问银行部门,统一回复口径为:“该银行卡涉嫌信息诈骗,已被深圳市公安局反信息诈骗专线列为风险管控账户,请开卡人本人前往银行柜台,核实该银行卡是否本人持身份证所开、并告知开卡用途”。

  待嫌疑人前往银行柜台后,银行对嫌疑人进行预警并迅速联系公安专线,专线将联系当地民警对持卡人进行身份核实,专线也将配合各行及时做好涉案信息核实,对外相关解释及对嫌疑账户持有人开展进一步的工作。

  (2)对涉案账户进行预警提醒。

  公安专线定期提供信息诈骗涉案账户,银行将涉案诈骗银行账户录入后台管理系统,当客户在柜台、自助设备、ATM、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向“黑名单”账户转款时,自动弹出“您准备转款的账户已被深圳市公安局反信息诈骗专线列为涉嫌诈骗嫌疑账户,请谨慎资金操作,并联系0755-81234567进行咨询”内容进行预警提醒。

  (四)建立专家团队机制。

  根据深圳市委政法委制定出台的《反信息诈骗专家团队运作机制》,协会联合公安部门组建银行业反信息诈骗专家团队,由各家银行推荐五十多位专家组成,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提供智力支撑。例如在“12.11”深圳能源集团被骗案中,面对扑朔迷离的资金流转路径、诈骗信息接转渠道,正是有了这些专家的坐镇,才能够在短短的15个小时内,查清了资金流向、反溯了诈骗信息来源、摸清了取款转账准确地址、掌握了犯罪对象,为挽回损失、全链条打掉该犯罪团伙提供了决定性的指引。

  (五)建立精准宣传、管理舆情机制。

  银行在全市所有营业网点,通过LED屏显、ATM机屏显、等候凭条、网点大厅挂牌、银行网点的户外广告、摆放在网点的产品推广单等载体进行反信息诈骗宣传。同时,重视舆情管理,正确处理承担社会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与自身声誉风险的相互统一、相互促进关系;公安部门发挥自身优势,随时关注银行业舆情与各银行网络安全,并为银行网站平稳安全运行提供指导和帮助,共同打造和谐、平安的金融发展环境。

  四、反信息诈骗成效显著。

  2016年上半年(截止到6月25日),深圳共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0265宗,环比下降14.9%,首次做到了连续10个月累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环比达两位数的下降;立案数同比下降14.9%,诈骗警情数下降13.8%,12年来首次实现了立案数、警情数同比双下降;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250宗,同比上升67.9%,占广东省侦破此类案件总数的41%;刑拘969人,同比上升253.3%,占全省的42%;逮捕607人,同比上升142.8%,占全省的43%;打掉犯罪团伙38个,同比上升45.5%。 

  深圳反信息诈骗工作成效显著,与银行业全力支持、持续开展息息相关:2016年上半年(截止到6月25日),各银行共协助查冻涉案账户4777个,紧急拦截涉案诈骗资金2.67亿元,返还冻结涉案资金4589万元;全国各地警方纷纷通过深圳警银合作反信诈机制查冻涉案资金。

  协会推动开展反信诈工作,有效营造了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各商业银行全力支持并参加反信息诈骗活动,全面展示了深圳银行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形象。同时,协会通过主动作为,勇于创新,与公安电信等部门探索出了符合深圳实际、可复制的反信息诈骗新模式、新机制,尤其是创造性地建立了银行与公安、通信以及银行与银行之间无缝对接快查快冻的反信息诈骗合作机制,破解了大量长期困扰深圳市反信息诈骗工作的难题和瓶颈,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反信息诈骗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这些新模式、新机制也引起了全国各省市的高度关注,纷纷前来学习考察;也为中央从全国层面推动反信息诈骗工作提供了理论实践和制度探索,受到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充分肯定。在公安部、银监会等联合发文开展全国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中,深圳再次先创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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