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介绍


深圳市银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描二维码,随时随地了解协会最新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协会介绍 >> 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

一、协会概况

深圳市银行业协会(Shenzhen Banking Association 缩写为SBA)前身为深圳市国内银行同业公会,成立于1988年5月,2013年2月更为现名,2024年10月合并深圳外资同业公会。协会是由深圳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相关组织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专业性、非营利性、行业性的社会团体法人。协会为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其登记管理机关为深圳市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截止2025年5月,协会会员单位增至100家,涵盖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中资法人银行、外资银行、专营机构及各类金融机构。

1988年公会(协会前身)成立初,会员单位为17家。根据形势发展需要,经理事会研究批准,2001年接纳6家金融机构入会,2002年接纳9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入会,进一步丰富了公会会员单位类型。2024年34家外资银行入会,截止2025年,会员单位增长了5倍。

二、组织架构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在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协会的领导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会长、专职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行使理事会职权。理事会下设8个专业委员会: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法律与合规工作委员会、金融科技与创新工作委员会、普惠金融与乡村振兴工作委员会、公共关系与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联合授信与银团贷款工作委员会、外资银行工作委员会、绿色金融工作委员会,分别牵头负责某一方面的事务,组织成立相应课题组或工作组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解决行业发展难题及组织行业活动。

协会设监事会,由监事长一名,监事若干名组成。协会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共设综合服务部、自律部、维权部、宣传部、外资银行部5个部门。

三、履行职能

协会以服务会员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切实履行自律、维权、协调和服务四大职能。发挥行业桥梁作用,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促进会员单位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落实监管部门指引要求,促进行业稳健发展。

1.党建引领

协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金融监管总局党委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将党的全面领导明确载入协会章程,以党建统领协会工作全局。

2.强化自律

组织会员单位签署《深圳银行业反不正当竞争自律公约》,建立深圳银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监测机制及信息反映渠道。开展贷款中介治理工作,组织会员单位签署《深圳银行业与贷款中介合作自律公约》,建立贷款中介负面行为清单定期收集和通报机制。组织行业代表签署《深圳银行业整治“反催收”黑产自律公约》,向相关部门移交有关线索。扎实推进清廉金融文化宣教普及月和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在全行业营造起清廉文化、合规文化人人关心、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圈。

3.维护权益

加强与司法、行政执法合作,维护银行业和消费者合法正当权益。率先建立深圳银行业联合授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联合会商机制。率先全国建立统一办理司法协助业务窗口(法院鹰眼查控网)。率先全国建立银行与公安、通信、第三方支付机构以及银行与银行之间无缝对接快查快冻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合作机制和被骗资金“原路返还”机制。持续推动开展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推动在深2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在深圳反诈中心全面入驻,并创新探索“入驻坐席+司法窗口”合并办公,为全面升级“警银合作反诈模式”探路。

4.扩大宣传

建设“一网一号一讯一刊”传播阵地,借助协会官网、官方公众号、《会员动态》简讯、《银行界》内刊宣导金融政策、发布行业动态,普及金融知识、引导正向舆论,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开展新市民金融服务有关宣传,提升新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重点推进“百行进万企”活动,助力打造“深惠万企 圳在行动”普惠金融品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开展行业调研,围绕金融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开展走访调研,调研成果刊载在《中国银行保险报》头版。

5.促进交流

建立与政府、监管机构、其他部门及各类金融组织互联互动机制,开展合作交流。与广东银行同业公会、香港中资银行业协会、澳门银行公会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加快推进大湾区金融领域的联通、贯通、融通;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银行业社会责任案例评选,发布《深圳市银行业社会责任优秀案例集》,充分展现深圳银行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的形象;协助中银协在深圳开展银行网点文明规范服务千佳、百佳评选工作,深圳两家银行网点获得“百佳”称号;践行银行业社会责任,积极响应乡村振兴战略,履行使命担当。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联系,联合媒体为行业组织新闻宣传、舆情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一方面为打造和传播行业健康、正向、积极的形象奠定坚实的对外媒体关系基础,另一方面为行业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专业、全面的指导。

四、内部管理

1.人员管理

协会设有专职副会长1名,副会长1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3名,共有员工24名,其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委派2人,银行派遣6人,自聘员工16人。90后员工占比41%,整体年龄结构比较年轻。

协会派驻人员的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组织关系均在派出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工作由派出单位负责。自聘人员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公开招聘、选拔任用。自聘人员的薪酬制度及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根据协会实际相匹配情况制定,并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2.组织管理

协会党支部建设按照深圳监管局党委下属支部标准化落实,支部设立支委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纪检委员1名(兼宣传委员),党员13名,党员占比达54.2%。

协会工作接受深圳监管局党委的指导,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及重大事项支部前置研究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局党委请示报告制度。

协会严格执行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均提交会员大会或理事会审议决定。

3.财务管理

协会严格按照《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规范做好财务档案、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基础性工作。实行预决算制度,各项收支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章程要求履行内部程序。协会财务情况真实、客观、全面地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报告,并接受深圳金融监管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五、协会大事记

2020年,6月10日,组织银行参加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座谈会,推进构建更加开放、多元共治的金融纠纷诉源治理机制。11月2日,在第十四届深圳金博会上,举办“百行进万企助‘六稳’促‘六保’普惠金融产品推介发布会”。

2021年, 5月10日,“清廉金融 崇洁为民” 深圳银行业保险业清廉金融文化宣教普及月启动,将“清廉金融文化”全方位、深层次融入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日常经营管理。10月19日,举办内控合规专题交流培训会,探索内控管理机制与数字化发展路径 筑牢风险防控根基。

2022年,1月25日,正式发布《2020-2021深圳银行业社会责任优秀案例集》,展现深圳银行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的形象。12月9日,召开抵制黑产工作会议,行业代表签署《深圳银行业整治“反催收”等黑产自律公约》。

2023年,4月25日,成功举办“光明区金融交流会”,组织26家银行保险机构走进光明区考察调研。8月3日,广东、香港、澳门、深圳四地银行公(协)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加快推进大湾区金融领域的联通、贯通、融通。

2024年,3月5日,组织会员单位代表签署《反不正当竞争自律公约》。确立了“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合作共赢、自我约束、防范风险、共同发展”的自律原则。12月10日,举办“2024年深圳银行保险业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工作交流会”,推广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2025年,1月10日,举办“同唱银行业发展好声音,共谱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新闻宣传工作专题培训会。6月15日,举办“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2025年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集中宣传活动。

六、荣誉表彰

2024年,荣获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颁发的“深圳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100”称号,中国金融传媒颁发的“2024年度新闻宣传卓越贡献奖”。

2023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颁发的“2022年银行业‘创新发展’好新闻”奖,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授予的“突出贡献单位”称号。

2022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2022年银行业‘创新发展’好新闻”奖,深圳商报授予的“深圳金融名片·年度金融行业组织机构奖”,深圳特区报授予的“年度行业发展推动奖”。

2021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金融机构‘创新发展’好新闻”奖。

2018年至2021年,连续多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年度好新闻奖。

2019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2018年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最佳组织单位”,深圳市公安局授予的“智慧新侦查特别贡献奖”。

2013年至2018年,连续五年被中国银行业协会授子“中国银行业维权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18年,荣获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授予的“5A级社会组织”和“2017年度社会组织创新奖”,中国发展网(国家发改委主管、中国经济导报社主办)颁发的“2018中国发展社会责任奖”。

2017年,荣获深圳市委政法委、深圳市综治委授予的“深圳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深圳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授予的“2017年度刑事侦查工作特别奉献奖”和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银团贷款业务最佳组织推动奖”等多项荣誉称号。

2016年5月,被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予“2011-201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普法办公室”称号。

2014年被中国银监会授予“小微金融服务表现突出的地方银行业协会”,被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中国银行业2013年度银行业维权工作先进单位”。

2013年被中国银监会授予“2012年度全国银行业协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优秀团队”称号(全国五佳)。

2012年荣获深圳市政府“金融创新奖二等奖”,被中国银监会授予“全国银行业协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2011年度先进单位”称号(全国十佳),被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授予“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先进集体”称号。

2011年被深圳市民政局授予“大运会服务特别鸣谢单位”和“优秀组织者”的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