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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大粤网:深圳建立反信息诈骗银行风险防控工作机制
发布: 时间:2016-4-11 12:31:40   浏览:

  4月7日,深圳市银行业举行反信息诈骗工作培训会议,市反信息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副主任、市公安局刑侦局局长李平通报了去年警银合作开展反信息诈骗工作的总体情况,明确了今年警银联动开展反信息诈骗工作的重点方向。银行系统各单位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以及反信息诈骗工作主管部门负责人共250多人参加了今天的培训会议。

  深圳市自去年8月份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市银行业协会牵头全市各商业银行,主动作为、敢闯敢试,针对信息诈骗的作案手法,在预防、整治、追赃等各环节想办法、堵漏洞,探索出了一大批全国首创的新做法和新模式,协助各级公安机关快速查询冻结涉案账户5324个,冻结涉案诈骗资金1.68亿元,涌现出了一批大胆创新、奋勇拼搏的商业银行,其中以招商、工商、建设、农业、平安、邮政储蓄、交通银行的表现尤为突出。

  其主要经验做法:一是建立快速查询冻结机制。早在专项行动之前,市公安局网警、刑警支队就与银行协会建立起了快速查询、冻结信息诈骗涉案资金的工作模式,银行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立即启动速查速冻,对涉案账户进行紧急止付。行动开始后,专项办牵头公安、银监和银行协会,正式签署了《信息诈骗涉案账户资金应急处置工作协议》,进一步固化了该项工作机制。二是创新开展被骗资金原路返还机制。面对信息诈骗涉案资金原路返还这一法律上的“空白地带”,各商业银行主动作为,在公安、银监、银行协会的统筹组织下,探索出了一套被骗资金原路返回的新做法、新流程;今年3月8日,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深圳市银行业协会等六家单位,联合制定下发了《深圳市信息诈骗案件涉案资金返还工作规定》,率先在全国推出了信息诈骗案件涉案资金返还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为开展信息诈骗被骗资金返还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对虚假对公账户存在的诈骗风险迅速开展“冒头堵截”。针对全市商事登记改革后,对公账户监管不力,犯罪分子频频利用虚假对公账户实施诈骗的情况,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制定下发的《关于加强账户业务管理的通知》,从对公账户开设、监管、结算、转账、提现等方面进行细化和完善,从源头上拦截虚假对公账户诈骗犯罪。四是进一步加强银行内部的资金安全监管。针对犯罪分子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开设银行账户实施诈骗,以及一人在同一银行恶意开设多个账户实施诈骗的情况,深圳银监局和深圳银行业协会,督促全市所有银行严格落实“见面开户、实名审核”的工作制度,严肃查处同一银行恶意开设多个账户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买卖银行卡的违法活动,有效地堵塞了资金监管漏洞。同时,对高风险银行卡实施限制网银、手机银行、ATM自助功能,只开通柜台服务业务,既解决了投诉风险,又有效切断了诈骗资金流转渠道。 五是组织开展银行全系统的反信息诈骗宣传教育。深圳银行业协会还编撰了13万余字的《银警合作共同推进反信息诈骗工作手册》,充分利用全市3000余家银行网点、6万余个ATM机取款点的优势资源,在全行业开展声势浩大的反信息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既向广大市民群众宣传反信息诈骗知识,又为各级公安机关打击信息诈骗收集线索。

  正是由于各商业银行以及各成员单位的齐抓共管,截止到今年3月25日,深圳全市共立信息诈骗案件16345宗,环比下降6%,首次做到了连续8个月信息诈骗案件环比下降!立案数同比去年同期仅上升了7.7%,上升势头远低于行动前平均27%的增幅,上升幅度明显收窄!

  虽然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当前信息诈骗案件同比上升的势头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群众还经常受到诈骗信息的袭扰,各类信息诈骗案件层出不穷。2015年全年,深圳共立信息诈骗案件26448宗,占全市刑事案件立案总数的24.7%,共造成经济直接损失2.8亿元,全市信息诈骗案件总量高居不下的情况依旧存在。

  面对这一严峻形势,今年各商业银行依然不能松懈,要在去年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再接再厉,一方面,要巩固和完善去年专项行动期间创建的新方法、新模式和新机制;另一方面,要寻找反信息诈骗的治本之策,从切断诈骗资金流的源头上想办法、出实招,切实遏制信息诈骗犯罪的蔓延和扩散,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一是各商业银行对涉案银行账户尤其是涉案对公账户加强风险管控,该类涉案账户只能进行1万元以下的操作,一旦出现过万元的大额转账止付就立即予以止付;公安机关将统一出具相关手续,为商业银行减少法律风险。二是严格执行中国银监会出台的“同一银行不能开设超过4个个人账户”的硬性规定,继续抓好同一户名恶意开设多个账户清理整治工作,从源头上切断电信网络犯罪资金流转渠道。三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落实《反洗钱法》和《商业银行法》确定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及时研判并移送公安部门违法犯罪情报线索,合作研究提炼电信网络犯罪的“资金行为特征”;在此基础上,开展风险账户“T+1”延迟止付试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的被骗资金损失。要推动涉信息诈骗案件资金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尽快投入实际应用。去年各商业银行与公安机关签订了信息诈骗涉案资金紧急止付协议,执行情况很好,为市民群众挽回了大量损失。但是,由于没有一个专门的系统平台,这项工作仍然停留在打电话、发邮件、发微信等点对点的交流上,各项指令的下达、流转、执行和反馈均没有信息化和系统化。为此,今年市公安局将联合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银行业协会,于6月底前建成涉案资金网络查控系统,届时各商业银行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该系统的建设工作,全员入网。要建立反信息诈骗银行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今年,市专项办将牵头各商业银行、税务、电信、移动、市场监管、综治和公安部门,将涉及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公司、银行账户、电话号码、网站等异常信息汇聚起来,建立涉电信网络犯罪重点嫌疑对象风险防控系统,对进入系统的人员和公司进行风险管控,从源头上加大此类违法犯罪的成本。为此,各商业银行要积极参与进来,一方面,利用自身资源对进入系统的涉案账户进行反查和拓展查询,进一步扩大嫌疑对象范围,为该系统的扩容提供支持;另一方面,对进入系统的高风险对象及其账户要立即管控起来,提前预警,有的放矢,从源头上切断诈骗犯罪的资金流转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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